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总干事同意关于2024年猴痘病例激增问题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国际卫生条例》或《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在其于2024年8月14日举行的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并在会议当天确定,根据《条例》规定,刚果民主共和国和越来越多的非洲国家出现的猴痘病例持续激增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关于总干事在2024年8月14日确定上述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通报可在此处查阅。
总干事特此转呈关于2024年猴痘病例激增问题的《国际卫生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报告。
注意到总干事将向缔约国通报目前关于猴痘的长期建议将延续12个月,本声明最后一部分列出了总干事发布的关于猴痘病例持续激增所致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临时建议,这些建议反映了委员会提出的建议。
总干事借此机会向《国际卫生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成员以及委员会的顾问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会议记录
突发事件委员会的16名成员和两名顾问通过Zoom平台以远程会议方式于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12:00-17:00(欧洲中部夏令时)举行了会议。委员会16名成员中的15名和2名顾问参加了会议。
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总干事亲自参会并对与会者表示欢迎。总干事的开幕讲话可在此处查阅。
法律顾问办公室的代表向成员和顾问简要介绍了其各自的作用和职责,并明确了《国际卫生条例》相关条款规定的突发事件委员会的任务。合规、风险管理和道德操守司道德操守官向成员和顾问概述了世卫组织的利益申报程序。成员和顾问获悉他们有责任及时向世卫组织披露任何可能引起预计或实际利益冲突的个人、专业、财务、学术或商业利益。此外,还提醒他们有责任对会议讨论和委员会的工作保密。对每一名成员和顾问都进行了调查,未发现任何利益冲突。
随后,法律顾问办公室的代表根据突发事件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方法,协助选举了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委员会以鼓掌方式选举Dimie Ogoina教授为主席,Inger Damon教授为副主席,Lucille Helen Blumberg教授为报告员。
之后会议交由主席主持。主席介绍了会议的目的,即:就该事件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总干事提出意见,如果是,则就可能的拟议临时建议提出意见。
会议向受邀提出意见的缔约国代表开放
世卫组织秘书处概述了全球猴痘流行病学情况,强调在2024年前六个月,世卫组织非洲区域缔约国报告的1854例猴痘确诊病例占全球观察到的病例的36%(1854/5199)。在2024年世卫组织非洲区域的这些确诊病例中,95%(1754/1854)的病例由刚果民主共和国报告,该国正在经历猴痘病例激增,并报告了15 000多例临床符合病例和500多例死亡病例,这些病例数已经超过了2023年在刚果民主共和国观察到的病例数。
刚果民主共和国的猴痘病例激增系由猴痘病毒分支I的两个亚分支(分支Ia和分支Ib)所致疫情引起。世卫组织在1980年代开展的研究对猴痘分支I的典型特征作了描述,其死亡率约为10%,其中大多数死亡发生在儿童中。
猴痘病毒分支Ia在刚果民主共和国流行,该病主要影响到儿童,2024年的可用数据显示总病死率为3.6%,传播可能通过多种传播方式(包括在社区出现人畜共患感染后发生人际传播)持续。
猴痘病毒分支Ib是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出现的一种新的猴痘病毒毒株,该毒株据推测通过性接触在人与人之间传播,并且已在该国东部地区蔓延。虽然该毒株在2024年首次得到鉴定,但据估计其在2023年9月左右就已出现。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分支Ib所致疫情主要影响到成年人,并正在迅速蔓延,疫情主要但不完全是通过与性接触有关的传播持续,并在与商业性行为和性工作者有关的网络中扩大。
自2024年7月以来,在流行病学和系统发育学上与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省份疫情相关的猴痘病毒分支Ib所致猴痘病例已在此前未报告过猴痘病例四个邻国发现:布隆迪、肯尼亚、卢旺达和乌干达。
此外,在2024年,中非共和国和刚果共和国报告了与猴痘病毒分支Ia相关的猴痘病例,喀麦隆、科特迪瓦、利比里亚、尼日利亚和南非报告了与猴痘病毒分支II相关的病例。
一直以来,猴痘病毒分支Ia所致猴痘的临床表现呈现出比猴痘病毒分支II所致猴痘导致更多重症的特征。分支IIb病毒在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多国疫情期间传播。由于数据还在不断涌现,而且到目前为止几乎没有死亡记录,所以尚未获得充足信息来充分鉴定分支Ib所致猴痘的严重性,也无法进行年龄分层分析。
秘书处概述了在了解感染的真实程度、流行病学趋势以及发病率和死亡率方面的挑战,并因此告诫不要过度解读现有数据来计算不同分支/疫情的粗病死率。
世卫组织秘书处说明了风险评估(根据对受影响人群、主要传播方式和所涉及的猴痘分支的评估结果对地理区域进行分组)结果: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和邻国为“高风险”;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已知猴痘流行地区为“高风险”;尼日利亚和西非、中非和东非的猴痘流行国为“中风险”;非洲其他国家和全世界为“中风险”。
世卫组织秘书处还概述了为支持正在经历猴痘病例激增和面临这种风险的缔约国采取准备和应对干预措施而已采取的行动。这些措施除其他外包括:从世卫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基金中拨出145万美元;启动将两种猴痘疫苗列入紧急使用列表的程序;与合作伙伴和利益攸关方协调,以促进公平获得疫苗、治疗方法和诊断工具等;制定一项初始费用为1500万美元的区域应对计划,等等。
布隆迪、刚果民主共和国、肯尼亚、卢旺达、南非和乌干达的代表向委员会介绍了各自国家的猴痘流行病学以及当前应对工作、需求和挑战的最新情况。尽管大多数国家都报告了少数与猴痘病毒分支Ib有关的猴痘病例,但自2024年7月以来,布隆迪报告了100例分支Ib所致猴痘确诊病例,这些病例是在多个地区发现,并且28%的病例为5岁以下儿童。
随后,委员会成员和顾问与介绍国进行了问答。问题和讨论重点围绕下列议题和挑战:
- 观察到引起刚果民主共和国和邻国猴痘病例激增和相关国际传播的多种疫情的演变复杂多变。支持这种意见并引发关切的要素包括:
- 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和证据空白(例如,生态变化在猴痘传播中的作用、疾病传播方式、传播动态、风险因素、不同猴痘病毒分支所致疾病的严重程度和病死率、感染不同猴痘病毒分支的妇女的妊娠结局);
- 各缔约国在监测、诊断、边境监测方式、获得临床护理、将艾滋病毒/性传播感染服务纳入预防和治疗、风险沟通和社区参与以及提供疫苗接种方面的能力与支持预防、准备和应对活动的其他能力的充分性(认可在COVID-19期间获得的能力)和差异;
- 对不断变化的猴痘疫情的地理传播和详细的流行病学(包括分子流行病学)缺乏充分了解,无法优化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与当地合作伙伴进行风险沟通和社区参与以获得适当支持和实现行为改变,以及在高危群体中有针对性地使用猴痘疫苗);
- 在具有挑战性的环境中可供使用的实验室化验的可用性和可及性,以及必要时区分流行的猴痘病毒分支的方法;
- 对正在开展的猴痘相关研究和开发工作的摸底调查不全面,其中注意到正在进行的几项举措,包括拟于2024年8月举行的世卫组织和非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磋商;
- 尽管制定了经过费用估算的全球、区域和国家应对计划,但国家和国际两级财政资源的缺乏和无法预测使得难以扩大和维持预防和控制猴痘传播的干预措施;
- 鉴于目前全球可用的疫苗数量有限;目前的疫苗产量有限(须向制造商下订单);以及相对于直接采购,制定关于捐赠猴痘疫苗的法律协议需要大量时间,尚无法按需获得疫苗。关于疫苗获取,世卫组织秘书处向委员会通报了其通过医疗对策临时协调机制与众多合作伙伴(包括全球疫苗免疫联盟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就以公平和基于需求的方式协调捐赠和分配程序正在开展的工作;
- 考虑到制造商的最小起订量和产品价格,获得抗病毒药物特考韦瑞对许多缔约国来说都是重大挑战。虽然关于使用该药物治疗猴痘病例的证据还在收集中,但可以在《监控下应急使用未注册试验用干预措施》方案下获取该药物;
- 需要提供关于缔约国落实2023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猴痘的长期建议的信息。
审议会议
在向受邀缔约国开放的会议之后,委员会再次召开非公开会议,审查与该事件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问题,如果是,则审议世卫组织秘书处根据《国际卫生条例》规定起草的临时建议。
主席提醒委员会成员注意其任务授权,并回顾了《国际卫生条例》将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为一种“不同寻常的事件,可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并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
委员会一致认为,猴痘病例持续激增符合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标准,应向总干事提出相应建议。
委员会得出一致意见所依据的考虑因素进一步阐明了在问答环节讨论的问题和挑战。
委员会认为该事件“非同寻常”,因为(a)刚果民主共和国的猴痘分支I所致疾病的发病率增加并且出现了新的猴痘病毒分支Ib、该分支存在人际传播并在某些环境中传播迅速,以及现有证据表明猴痘病毒分支I所致临床表现比猴痘病毒分支II所致临床表现更严重;(b)在世卫组织非洲区域各缔约国观察到的流行病学呈现多样、复杂、不断变化和快速演变的特点,这体现在:在某些情况下报告的病例数总体迅速增加,受影响人群属于不同年龄组,以及不同情况下持续传播的路径和方式不同;以及(c)儿童和免疫功能低下的个体(包括艾滋病毒感染未得到控制的人员或晚期艾滋病患者)的临床表现严重,以及猴痘病毒感染有长期后果。
此外,委员会着重强调,以下因素进一步加剧了委员会的关切程度:(a)与以下方面有关的知识和证据存在不确定性和空白:(i)流行病学的多个方面,包括与猴痘病毒不同亚分支感染相关的传播、发病和死亡的驱动因素;(ii)由于目前监测的局限性(例如,病例发现和病例报告水平欠佳)、实验室诊断制剂的可用性和性能受限,以及正在经历猴痘病例激增的刚果民主共和国的某些地区持续出现冲突和人道主义挑战,现有流行病学数据不完整和不确定,委员会认为这最终阻碍了控制措施的实施;(iii)控制措施的影响,包括有针对性地使用疫苗及其总体有效性;以及(b)猴痘病毒分支I和分支II产生其他变异株及其随后在实施控制措施的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出现和传播的风险。
委员会认为,该事件“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因为(a)有记录表明,猴痘病毒分支Ib最近从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传播到布隆迪、肯尼亚、卢旺达和乌干达;(b)在流行情况下和病例激增地区,通过加强监测以实施有针对性的应对干预措施来控制传播的能力有限,因为这些干预措施最终受制于(i)无法获得可持续的资金,以及(ii)获得疫苗、治疗方法和诊断工具的能力有限;以及(c)在相邻缔约国的毗邻地区,特别是在边境管理松散的地区,在实施协调一致的监测和应对措施方面存在挑战。
委员会认为,该事件“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委员会指出,(a)猴痘在非洲部分地区流行,报告的病例数不断激增,并且也导致了在2022-2023年经确定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多国疫情;以及(b)在该事件发生之时,总干事已于2023年8月根据《国际卫生条例》规定发布了长期建议,并且上述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终止;制定了“世卫组织2024-2027年加强猴痘预防和控制战略框架”;以及启动了猴痘医疗对策临时协调机制。有鉴于此,并注意到非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4年8月13日宣布该事件为大陆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委员会认为需要加强和协调国际合作,特别是在以下方面:(a)促进公平获得疫苗、治疗方法和诊断工具;以及(b)调动财政资源。
随后,委员会审议了世卫组织秘书处提出并在会上作了简要介绍的临时建议草案。委员会表示,它将在审定会议报告的同时进一步审议拟议临时建议。
委员会注意到,总干事在开幕讲话中通报了目前关于猴痘的长期建议将延续12个月,而这些建议原本将于2024年8月20日到期。委员会还指出,如果总干事确定猴痘病例激增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将是自《条例》生效以来,向缔约国提出的与同一公共卫生风险有关的临时建议和长期建议首次同时存在。
因此,委员会强调,总干事可能发布的任何临时建议都应当非常具体和有针对性,从而不会与长期建议重复。
尽管临时建议和长期建议对缔约国均无约束力,但委员会建议,总干事可能就所审议事件向缔约国发布的一系列临时建议应包括用于监测这些建议的接受情况、落实情况和影响的机制。
结论
委员会重申其对具有多面性的猴痘病例激增问题不断演变表示关切,包括对围绕这一问题的诸多不确定性,以及对正在经历疫情的缔约国控制猴痘传播的能力和由于进一步的国际传播而可能不得不控制传播的缔约国的能力表示关切。
委员会认识到,协调的国际合作在支持缔约国努力控制猴痘在世卫组织非洲区域的传播方面,包括在促进获得和使用疫苗、治疗方法和诊断工具,为经历疾病激增的缔约国调动财政资源,以及世卫组织和包括非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内的合作伙伴的协同举措方面具有关键作用。然而,委员会指出,有必要制定战略方针,使缔约国在控制猴痘传播方面更加自力更生。为此,委员会认为,总干事确定猴痘病例激增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促进面临疫情的缔约国更有效地投入和使用国内资源。
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总干事就猴痘病例激增所致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缔约国发布的临时建议
这些临时建议系向正在经历猴痘病例激增的缔约国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刚果民主共和国、布隆迪、肯尼亚、卢旺达和乌干达。
临时建议旨在由上述缔约国实施,除此之外还有目前关于猴痘的长期建议,这些建议将延续至2025年8月20日并列于本文件结尾处以便参考。
在“世卫组织2024-2027年加强猴痘预防和控制战略框架”所述全球努力预防和控制猴痘疾病传播的背景下,上述长期建议适用于所有缔约国。
世卫组织目前所有的临时技术指导文件均可在世卫组织网站的此网页上查阅。世卫组织循证指导文件已经并将继续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最新的科学证据和世卫组织风险评估进行更新,以支持缔约国实施“世卫组织加强猴痘预防和控制战略框架”。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第三条“原则”,缔约国在实施这些临时建议以及关于猴痘的长期建议时,应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原则,充分尊重人的尊严、人权和基本自由。
===
应急协调
- 建立或加强国家和地方突发事件应对协调安排;
- 通过合作,包括采用问责机制,建立或加强参与或支持应对活动的所有合作伙伴和利益攸关方之间的协调;
- 让伙伴组织参与合作和支持,其中包括处于不安全环境中或在境内人口或难民流离失所的地区以及在不安全地区的收容社区的人道主义行为体;
协作监测和实验室诊断
- 通过提高所采用方法的敏感性和确保覆盖所有地理区域,加强监测;
- 扩大获得准确、负担得起和可用诊断工具的机会,以区分猴痘病毒分支,包括为此加强样本运输安排、诊断工具分配和基因组测序安排;
- 查找和监测猴痘患者的接触者并为其提供支持,以防止进一步传播;
- 加大努力,彻底调查猴痘病例和疫情,以明确传播方式,并防止其向家庭成员和社区传播;
- 每周及时向世卫组织报告疑似、可能和确诊的猴痘病例;
安全且可扩展的临床护理
- 为猴痘患者提供临床、营养和社会心理支持,包括在必要和可能的情况下,在护理中心进行隔离,并指导居家护理;
- 制定和实施计划,扩大所有猴痘患者(包括儿童、艾滋病毒感染患者和孕妇)获得经优化的支持性临床护理的机会。这包括向不了解自己的艾滋病毒感染状况的成年患者以及酌情向儿童提供艾滋病毒检测,并在有需要时提供艾滋病毒治疗和护理服务;对于与性接触有关的病例,迅速查明和有效管理流行病合并感染,如疟疾、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和麻疹病毒感染,以及其他性传播感染;
- 加强卫生和照护工作者在临床和感染以及预防和控制路径(从疑似和确诊猴痘患者的诊断到出院)方面的能力、知识和技能,并为其提供个人防护装备;
- 在医疗机构、家中、人群聚集场所(如监狱、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营、学校等)和跨境过境区促进和实施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以及基本的供水和环境卫生服务;
国际交通
- 建立或加强跨境合作安排,以监测和管理疑似猴痘病例,向旅行者和交通工具经营者提供信息,而不采取给地方、区域或国家经济造成不必要影响的一般旅行和贸易限制;
疫苗接种
- 通过召集国家免疫技术咨询小组、向国家监管机构介绍情况、建立通过现有机制申请疫苗的国家政策机制,为引入猴痘疫苗以应对突发事件做准备;
- 启动计划,在疫情应对背景下,在有新发病例(即在过去2-4周内发病)的地区针对感染高危人群(例如,病例接触者(包括性接触者)、儿童和卫生保健工作者)推动猴痘疫苗接种活动。这需要根据所涉地区灵活调整疫苗接种战略和计划;供应疫苗和用品;让社区积极主动参与以产生和维持对疫苗接种的需求和信任;以及根据可行的研究方案在疫苗接种期间收集数据;
风险沟通和社区参与
- 加强与受影响社区和当地工作人员进行风险沟通和社区参与的制度,以制定疫情预防、应对和疫苗接种战略,包括通过培训、摸清高危和弱势人群、社群聆听和社区反馈,以及管理错误信息。除其他外,这需要有效通报有关猴痘自然病程的不确定性、关于猴痘的最新信息,包括从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中获得的关于猴痘疫苗有效性的信息,以及有关接种后保护期限的不确定性;
- 通过有意义的社区参与,特别是在提供卫生服务期间和风险通报活动中,解决任何形式的污名和歧视问题;
治理和筹资
- 激励和扩大国家供资,探索为预防、准备和应对活动提供针对性资金的外部机会;
- 将猴痘预防和应对措施纳入旨在预防、控制和治疗其他地方病(尤其是艾滋病毒、性传播感染、疟疾、结核病、2019冠状病毒病和非传染性疾病)的现有规划,并力争尽可能不对这些规划的实施产生负面影响;
填补研究空白
- 在疫情期间和之后,投资于填补以下方面的知识空白并生成相关证据:猴痘传播动态、风险因素、传播的社会和行为驱动因素、疾病自然病程、新疗法和猴痘疫苗试验、“同一健康”方针下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的有效性;
报告临时建议的实施情况
- 利用世卫组织提供的标准化工具和渠道,按季度向世卫组织报告这些临时建议的实施情况和相关挑战。
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总干事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发布的关于猴痘的 长期建议
A. 建议缔约国制定和实施以世卫组织战略和技术指导文件为基础的猴痘相关国家计划,并在其中概述通过协调和综合的政策、规划与服务持续控制猴痘并消除所有情况下的人际传播的关键行动。建议采取行动:
1. 在相关计划和政策中纳入从应对措施评价中吸取的经验教训(例如通过行动中或行动后审查),以维持、调整和促进应对措施的关键要素,并为公共卫生政策和规划提供信息。
2. 通过预测、发现、防范和应对猴痘疫情以及酌情采取行动减少人畜共患病传播,消除猴痘的人际传播。
3. 在继续发生猴痘传播的资源有限环境中以及在边缘化群体中建立和保持能力,以加强对传播方式的了解,量化资源需求,以及发现和应对疫情及社区传播。
B. 建议缔约国建立和维持基于实验室的监测和诊断能力,以加强疫情发现和风险评估工作,以此作为A部分所述支持消除目标的各项行动的重要基础。建议采取行动:
4. 将猴痘作为应通报的疾病纳入国家流行病学监测系统。
5. 加强各级卫生保健系统中实验室和护理点的病例确诊能力。
6. 确保根据世卫组织指导文件和病例报告表及时向世卫组织报告病例,特别是报告近期有相关国际旅行史的确诊病例。
7. 与其他国家合作,使所有国家都能开展或获取基因组测序。通过公共数据库共享基因序列数据和元数据。
8. 通过《国际卫生条例》渠道向世卫组织通报猴痘相关重大事件。
C. 建议缔约国加强社区保护,尤其是对最高危人群的保护,通过以下行动建设风险沟通和社区参与能力,使公共卫生和社会措施适应当地情况,并继续努力实现公平以及与社区建立信任。建议采取行动:
9. 通过卫生主管部门和民间社会沟通风险、提高认识,并与受影响社区和高危群体接触。
10. 实施干预措施,防止任何可能受猴痘影响的个人或群体遭受污名化和歧视。
D. 建议缔约国发起、继续、支持和合作开展研究,为猴痘预防和控制工作提供证据,以支持消除猴痘的人际传播。建议采取行动:
11. 推动探讨全球研究议程,生成并及时传播有关猴痘传播、预防和控制的关键科学、社会、临床和公共卫生方面的证据。
12. 在不同人群中开展包括诊断工具、疫苗和治疗方法在内的医疗对策临床试验,并监测其安全性、有效性和保护期限。
13. 西非、中非和东非的缔约国应作出更多努力,阐明与猴痘相关的风险、脆弱性和影响,包括考虑不同人口群体中的人畜共患病传播、性传播和其他传播方式。
E. 建议缔约国采取与国际旅行有关的以下措施。建议采取行动:
14. 鼓励主管部门、卫生保健提供者和社区团体在旅行者前往可能存在猴痘感染风险的活动或集会之前、期间和之后向其提供相关信息,以保护自己和他人。
15. 建议疑似或已知患有猴痘的人员或可能是病例接触者的人员遵守避免接触他人的措施,包括与国际旅行有关的措施。
16. 避免实施针对猴痘的旅行相关卫生措施,例如入境或出境筛查,或检测或疫苗接种要求。
F. 鼓励缔约国继续提供指导和协调资源,提供最佳的猴痘综合临床护理,包括酌情提供具体治疗和保护卫生工作者及照护者的支持措施。鼓励缔约国采取行动:
17. 确保在所有临床环境中为疑似或确诊猴痘病例提供最佳临床保健以及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对卫生保健提供者进行相应的培训,并提供个人防护装备。
18. 酌情将猴痘发现、预防、护理和研究工作与艾滋病毒和性传播疾病预防和控制规划以及其他卫生服务相结合。
G. 鼓励缔约国致力于确保公平获得安全、有效和有质量保证的猴痘对策,包括通过资源调动机制。鼓励缔约国采取行动:
19. 加强为受影响最严重的社区提供诊断工具、基因组测序、疫苗和治疗方法,包括在经常发生猴痘的资源有限环境中以及面向男男性行为者和有异性性传播风险的群体,其中特别关注这些群体中的最边缘化人员。
20. 在考虑到世卫组织免疫战略咨询专家组建议的情况下,为面临猴痘感染风险的个人和社区提供猴痘疫苗,用于初级预防(暴露前)和暴露后疫苗接种。